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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老干部局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4 11:36文章来源: 老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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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老干部局机关

2024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绵阳市委老干部局机关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中共绵阳市委老干部局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绵阳市委老干部局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绵阳市委老干部局机关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检查、督促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拟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相关政策和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决策。向上级报告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各级老干部工作机构开展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

(四)指导各级老干部工作机构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调研访谈、建言献策等活动,发挥离退休干部优势和作用。

(五)检查、督促各级老干部工作机构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帮助解决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

(六)统筹做好离退休干部重大节日、生病住院等看望慰问工作,定期走访慰问易地安置、异地居住离休干部。

(七)指导、参与全市离退休干部保健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离退休干部信访问题。

(八)按相关政策做好老干部参观考察、健康休养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老干部的丧事善后等有关工作。

(九)按规定承担市外老干部来绵参观考察工作。参与易地安置在我市的离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老干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和全市组织部长暨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有形有态、有声有色、有为有位”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持续引导离退休干部围绕中心大局发挥好优势作用,用心用情、敬爱至恭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老干部工作质量水平。

(一)围绕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二)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优势和作用,引导他们继续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更加用心用情精准服务,让离退休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享幸福晚年。

(四)不断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

 

 

 

第二部分  中共绵阳市委老干部局机关

2024年单位预算表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中共绵阳市委老干部局机关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老干部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老干部局机关2024年收支总预算848.4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9.0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中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增长较大(如将在职人员部分工资奖金和离退休人员补贴纳入年初预算进行预申报编制而与往年编制方式不同导致的时间差异,以及部门人员增长导致的增人增资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机关2024年收入预算848.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8.47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机关2024年支出预算84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87万元,占78.36%;项目支出183.60万元,占21.6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机关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8.47万元,比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9.0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中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增长较大(如将在职人员部分工资奖金和离退休人员补贴纳入年初预算进行预申报编制而与往年编制方式不同导致的时间差异,以及部门人员增长导致的增人增资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8.4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7.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8.4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9.0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中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增长较大(如将在职人员部分工资奖金和离退休人员补贴纳入年初预算进行预申报编制而与往年编制方式不同导致的时间差异,以及部门人员增长导致的增人增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7.69万元,占77.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64万元,占13.75%;卫生健康支出22.76万元,占2.68%;住房保障支出51.37万元,占6.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79.3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83.6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4.7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37.6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52.6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26.3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0.02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8.6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2.6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8.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4.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4.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机关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市内外老干部工作部门以及老干部来绵参观、考察学习和老干部探亲的接待;用于省内外老干部工作人员看望慰问易地安置来绵居住老干部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老干部服务及日常公务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机关2024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机关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委老干部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4.1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1.76万元,增长98.63%。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新增加了非定额公用经费等相关事项,以及人员增长导致公用经费预算的增长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机关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共有车辆2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市委老干部局机关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83.60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83.6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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